一段關於洞房失意的奇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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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傳統的中國人來說,洞房花燭夜,正是男女首次交歡的大日子。古時人十分重視貞操,在拍拖的時候,並不會將自己的第一次獻出,所以洞房花燭夜顯得更加重要。

這個故事發生於1931年的廣州,一位男子名叫阿福,透過媒人娶了陳卿為太太。根據當地的傳統,結婚後三天,新娘需要帶同金豬等物品回到娘家,證明新郎驗明新娘子的貞操。但在陳卿和阿福結婚的那天,陳卿剛好碰上月事,血流如泉,陳卿基於衛生問題拒絕和阿福交歡。

結婚第二日,阿福爸爸一早便走到新房,打算問兒子關於春宵之事,但卻發現阿福不在新房中。結果,到了三朝回門的日子,阿福還是沒有出現。於是阿福的爸爸只好請媳婦先自行回門。大家想像一下,在傳統的中國社會,新婚不久,老公失蹤,而且沒有陪同回門,這對女孩子的聲譽會造成多大的影響。陳卿十分傷心,於是她告訴媽媽關於洞房之夜的事情,她媽媽十分憤怒,感到阿福極不尊重女兒,於是組織起娘子軍,親自去到新郎家算帳。

當時報道並沒有提到事件最後如何解決,但以這位新郎的行為,這段婚姻必定有很多波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