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定理是由彼得博士於1960年9月在一個研討會中公布出來的。在研討會上,彼得博士面對的是一班剛升職的教育研究主管,他對這班剛升職的幸運兒說:「隨着年資,每個人都會從自己的崗位獲得晉升,但隨着不斷晉升,最終有些人會晉升到自己不能勝任的崗位。」對於這班剛剛獲得晉升的幸運兒來說,彼得這段發言自然不受歡迎。但當彼得定理廣為流傳之後,人們覺得這定理十分正確,不少組織中的確存在很多和崗位不勝任的「老屎忽」。
舉個簡單的例子,有一位男生十分喜歡駕車,他十分享受駕駛巴士接載乘客安全到目的地的工作。他擔當巴士司機超過10年後,公司就決定對他晉升,並成為車務總管,負責管理車隊內的其他司機。由於成為主管,他就不用再駕駛巴士,反而要面對排山倒海的文書工作,包括司機排更表、處理客戶投訴、計算營運成本等等。很快,這位男士就覺得自己不能勝任工作,工作表現每況愈下,連下屬也覺得這位上司不能勝任,不願再聽他的指令,最後這位男生只好離開公司。
這是一個讓人感到可惜的故事,一位員工本來適合自己的崗位,但由於被提升至更高的崗位,反而高處不勝寒,上司對自己的關愛變成自己職場的催命符。面對彼得原理,員工有兩個方向可以克服。如果我們真的想突破自己,爬上新的台階,我們就要更努力學習新的知識,當中包括新崗位需要的技能,讓我們自己的能力能夠應付到新的工作崗位的需要。如果我們想在現有崗位發光發亮,當上司賞識我們時,不妨跟上司坦白,例如一個廚師的樂趣是看到食客品嚐自己烹調出來的美食時露出的笑容,這種滿足感比更高人工的崗位大得多。不同人有不同的追求目標,升職不一定是人生成功的唯一指標。 工作時,最重要的是自己做得開心,又能夠發揮最大的貢獻,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