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斯特蘭大學的大衛·康莫佛和美國杜克大學彼得·烏爾貝教授進行了一個研究,他們先詢問參加者如果選擇工作,他們會選擇在一間藝術館中觀察參觀人士的角色,還是會比較喜歡充當護送表演人員的保安或清潔人員。結果發現,很多參加者都表示自己願意充當比較有意義,但需要較多體力勞動的保安和清潔工作。
有趣的是,當工作人員要求參加者正式工作的時候,五分之一的參加者竟然改變主意,改為決定改為擔當觀察參觀人士角色。為什麼會這樣呢?這些參加者不是說好要參加一些比較有意義的工作嗎?實驗人員表示這是因為人們有惰性的,我們心裡雖希望做一些有意義的事,但當需要付諸實行時,我們便會考慮這事情的難度和需要付出的努力。結果不少人在最後一刻會改變主意,寧願做一些無聊但不需要努力的事。
懶惰是人們天性,那麼我們有沒有方法可以讓別人信守自己的承諾,接受一些難度比較高和辛苦的任務呢?方法是有的,我們可以在和參加者洽談任務時預先準備一份工作大綱,讓他們仔細閱讀,並要求他們在閱讀後簽名確定。這個步驟看起來沒有什麼意義,他們只是在紙上簽一個名,但這個舉動足以喚醒他們責任感,能夠有效提升他們由始至終確實執行的決心。我們另一個能夠採取的方法是,在洽談的過程中,先讓參加者親身到現場了解工作內容,讓他們在腦海中預先有一些關於工作的印象,然後再作出分析抉擇,這樣就能夠減少一些他們想像和現實不同的落差,讓他們更加容易接受工作。第三,任何工作都有其意義,我們能夠在協商過程中向參加者講解不同崗位的意義,讓他們明白這不單止是一份工作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