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乃爾大學心理學家丹尼斯·雷根曾經進行一個研究。工作人員在街上隨機找來40位參加者,事先工作人員並沒有告訴參加者正在進行實驗,工作人員只是暗中觀察參加者遇上工作人員預設的劇本橋段時的反應。
針對一半參加者,工作人員預先安排工作人員假扮成為遊客,請參加者為他們拍一張照片。拍照期間,這位工作人員再三叮囑參加者,這部相機十分脆弱而貴重,操作時必須十分小心。接着,參加者便不以為意地為工作人員進行拍照。誰知,這部預先經過改裝的相機在拍攝期間卡着了,這時候工作人員面上露出了不開心的樣子,但他並沒有責怪這位參加者,並提到:「不緊要,不關你的事,是這部相機的問題。」由於工作人員與早已叮囑參加者這部相機十分昂貴,雖然工作人員說不用擔心,但已經足以引起參加者的內疚感。
針對第二組參加者,他們沒有那麼幸運。工作人員同樣要求參加者為他們拍攝,同樣指出相機價值昂貴。當參加者拍攝期間遇到相機卡着情況,工作人員便對參加者進行責備,表示這是因為他們操作失誤才導致相機故障。
接着,實驗來到第二部份,兩組參加者在路上看見另一位由工作人員打扮的路人,他的手袋破了一個洞,不少糖果從缺口跌在地上。大家試猜想一下,那組參加者會較願意提醒這位路人注意袋子有破損問題呢?結果發現,那組沒有被責備的參加者,55%會主動提醒工作人員袋子有破洞。相反,被責備的參加者則只有15%會主動提醒工作人員。這個實驗結果顯示,當我們產生內疚感時,我們會更加願意把握機會協助他人,因為在協助他人過程中,能夠彌補一點罪惡感。相反,如果我們因為某事已經被對方責難,我們便會認為自己已經得到報應,罪惡感相對減少,主動協助其他人的機會也會降低。
當我們明白這個道理,我們要讓其他人改善缺點,最好方法並不是責難他們,而是要對對方更好,讓對方產生罪惡感,良心責備,協助他們鞭策自己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