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技巧】談論和爭吵的分別 

137

「我不理,反正我就要準時收貨,遲一天也不能接受;」 

「但是疫情影響了原料供應網絡,我們很難確保生產穩定。」 

「這不關我的事,你們應該自行解決。」 

「但是我們已經盡了力,你們能不通融一下嗎?」 

這是一段產品生產商跟客戶對話。大家可以看出客人由始至終堅持己見,不理會客觀因素,反正就是要迫生產商按時交貨。如果大家身在其中,大家會感到這客戶說話不近人情,態度惡劣,好像自己就是萬世之王一樣,說的就算。我們需要反思自己在和別人交往過程中,又是否會和這位客人做法一樣。 

和別人談判過程中,我們的態度決定談判走向。談判正常是為了雙方達成共識為目標,而不是以讓大家宣洩情緒的平台。如果在談判過程中我們只是自說自話,惡劣態度相向,甚至利用權力威嚇對方,問題並不會解決,討論變成爭吵,毫無意義。爭吵是宣洩情緒一種方式,反正就是表達自己的不滿,對方即使妥協,也只是屈服於自己情緒之下,不會心悅誠服。談判追求的是爭論過程,大家本着將事情做好心態,各抒己見,討論道理,有時候即使態度過了火位,由於大家都是憑着講道理態度討論,冷靜過後也能夠達成彼此接受的共識。 

每天大家看新聞,不同國家就相同事件各自表述,你譴責我,我譴責你,這就是爭吵例子,反正各自表述,互不相讓,國際混亂局勢並不會因此而緩和。相反,大家看到一些國家聯盟,例如歐盟或北約等,這些組織由不同國家組成,國家之間必定有利益衝突,但基於和盟國之間有著相同理念,他們在會議上即使唇槍舌劍,會議後和記者見面時,必定一同出席,共同發表聯合宣言,以示團結。抱着爭論態度討論問題,過程不一定容易,不一定是快樂,但一定會有成果。抱着爭吵的角度,只是宣洩情緒的過程,對於談判結果的功用必定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