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福布斯》雜誌選出賴斯為當年度「全世界最有權勢的女人」。大家又知不知道這一切對於賴斯來說都不是必然的。幾十年前的美國,膚色歧視問題十分嚴重,賴斯就是生於當時的其中一位黑人。
有次,賴斯和媽媽走進一家服裝店內挑選衣服,賴斯挑好一件喜愛的衣服,正想到更衣間試試衣服是否合適。 這時候,有位服務員馬上走過來阻止賴斯,說:「黑人是不可以用白人專用的更衣間。」當時,賴斯媽媽馬上對那店員說:「好!那麼我就不在這裡買衣服。」結果,店員為了做成生意,免為其難地讓賴斯使用更衣室。
又有一次,賴斯在另一商店看到一頂帽子十分可愛,於是伸手去摸。誰知,手還未摸到,店員已經說:「你這個黑人不可以碰這些白人所戴的帽。」媽媽又走出來說:「誰說不可以!女兒,你現在就在店內,把所有你喜愛的帽子都碰一下。」
賴斯經歷一次又一次膚色歧視,幸好一直有媽媽在旁支持和協助她建立自信,讓她明白到, 膚色不是她能夠選擇的,但是她卻能夠選擇應對的方法。
忍辱接受,還是據理力爭?賴斯選擇了後者,結果憑她不斷努力,終於把看似不可能的目標一步步地達到,當上美國國務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