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先考慮以下三種情況,會作出如何抉擇:
第一種情況:假設你是一架電車車長,電車行駛過程中忽然失控未能減速,在你眼前正好是路軌分叉口,在路軌正前方有五個修路工人正在修理路軌,而在路軌分叉口另一邊則有一個修路工人正在工作。假設工人們沒有足夠時間離開路軌,你只能選擇讓電車繼續高速前行,撞向那五名修路工人,或將電車轉入分叉道,那五位修路工人能夠保住性命,但那位可憐的修路工人則會犧牲,你會如何選擇呢?
第二種情況:你經過一個池塘,剛巧看見一位小孩遇溺。假設你懂得游水,能夠拯救那位小孩,但你的褲子卻會因此濕掉,你會選擇拯救這位小孩嗎?
第三種情況:你是醫護人員,有天五位生命垂危的病人被送進急症室,他們分別各自需要一個不同的器官續命。這時,一位身體健康的人剛巧走進急症室,假設你能夠選擇殺死這位健康的人,並將他身上的不同部位器官轉贈那五位生命垂危的病人。犧牲一條生命,拯救五條生命,你會如此選擇嗎?
如果大家覺得很難作出決定,筆者不妨給大家三個選擇,分別是就上面3個情況用以下其中一個詞語形容,分別是「允許」、「義務」和「禁止」,而詞語不能重覆在不同情況出現。這是一個真實的實驗,在1500名受訪者中,大約90%受訪者認為為了拯救五名修路工人而將電車轉向是「允許」的;有97%人認為自己有義務拯救那位遇溺的小孩;97%受訪者認為採摘健康人器官是禁止的。
大家發覺這實驗中有一個有趣的現象嗎?在第一種情況和第三種情況中,思考抉擇同樣是關於是否犧牲一個人的性命,以拯救五個人的性命,但受訪者的選擇卻截然不同,這是為什麼呢?這原因是,在第一種情況中,無論出現哪種抉擇都會導致有人死亡,要不是那5名修路工人,要不就是另一名修路工人。面對兩種都會造成損失的選擇,人們自然會選擇一種影響較輕微的方案,就是犧牲一人的性命,已救回五人的性命。但在第三種情況,那名健康的人本身是不用犧牲的,也就是說這並不是二選一的必然抉擇。受訪者不禁思考,如果要犧牲這位無辜人的性命,他們的行為就像謀殺一樣,於是他們會選擇「禁止」這選項。面對不同的情況,人們對於一條生命的態度截然不同,這是道德的問題,也是一條哲學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