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金森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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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定律意思是,組織出現規模不經濟是由於領導者管理效率低下造成的。一個管理效率低下的人,他們一般為了鞏固自己的勢力,會聘用一些能力比自己低的人輔助自己,結果整個團隊的工作效率會更加低。

帕金森指出,一個管理效率低的領導者,他用人方面會有三個方向:

第一:申請辭職,將職位讓給有能力的人;

第二:聘用一個能力比自己強的人,輔助自己;

第三:聘用兩個或以上能力比自己更差的人輔助自己;

帕金森認為第一個方案是絕不可行的,因為領導者沒有理由自願放棄權力。第二個方案也是不可取的,因為那位能幹的下屬長遠來說會威脅到自己的地位,成為自己的對手。相反,第三個方案則比較可取,因為聘用能力比自己低下的人,他威脅到自己的地位的機會大。而為什麼要聘用兩位或以上的下屬呢?原因很簡單,因為下屬的能力比自己差,必須聘用更多的人手才能達到相同的效果。可惜的是,第三個方案有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會導致組織的規模大幅膨脹。細想一下,每一層領袖都聘用兩位能力比自己差的下屬。一間公司如果有五個職位階級, 整個團隊的規模就會達到最少31人。大家可別要忘記,如果每個領導只聘用一位能力和自己相若的下屬,整個團隊只需要五個人,大家就會明白分別有多大。

老實來說,要解決帕金森定律十分困難,也沒有完美的方法。因為作為領袖的,肯定害怕自己的地位會被其他人威脅,不願意聘用能力比自己強的人,這是合乎人性的。當然,在組織規定上,我們能夠下一點功夫,以規限領袖攬賢的權力。例如,當聘用一位員工時,除了上司能夠決定是否聘用,人事部也能提供相關的意見,甚至作出決定,這就是利用制度來減輕帕金森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