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技巧】折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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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技巧

在談判過程中,雙方都必定會有底線,很多時候雙方底線之間總有距離,無論多麼努力周旋也不能達到一致,「變通」這時則變成為我們唯一能夠可取的方法。筆者現在和大家分享一個親身的經歷。 

有次,筆者其中一個客人由於忘記招標時間,發現時候太趕急,時間不能容許他照正常程序招標。客人希望筆者能夠通融一下,將現有服務合約以原價延長一個月,好讓他們多一些時間準備。但由於筆者承投現有合約時正值逆境,報價十分便宜,基本上筆者現在每一個月都是虧本營運的,作為老闆自然不願意以相同條款延長服務,以免加劇損失。筆者就提議以更新價錢為客人提供多一個月服務,筆者同時表明延長服務期間的月費一定不會高於新合約的投標價格,以免用家認為筆者憑藉他們沒有足夠時間招標而牟取暴利。可惜的是,這位客人屬於大公司,每年都需要申請預算才能夠付款,而他們並沒有這額外支出的預算,所以他們基本上不能夠為這一個月服務付出額外的差額費用。 

面對這情況,顯然筆者和客戶立場截然不同。筆者如果以現有合約為客戶多做一個月,這代表筆者將會賠上更多錢。相反,客戶也沒有預算能夠給予筆者額外差額,讓筆者獲得合理利潤下繼續經營餘。面對這情況,大家會如何處理呢?筆者跟這客戶說:「其實大家都是追求長期合作,既然如此,我的確可以為你們犧牲短期利益,關鍵是我們需要確保自己能夠繼續合作,而不是犧牲之後又失去合作的機會,形成雙失局面。說到這裏,我有一個創新的建議,我先就這個延長的月份收取較高費用,但如果筆者能夠在接下來的標書中勝出,繼續為你們合作,我們會在新合約開始時會將這個月差額馬上發還給你們。這樣在你們公司角度,延長的一個月並沒有額外成本,而我們也可以獲得繼續合作的機會。」筆者這個建議營造了一個雙贏局面,客戶能夠守着他底線,也就是能夠以原價延長服務一個月。筆者也能維護著自己底線,確保自己能夠繼續和對方合作,長遠賺取更多利潤。當然,在執行談判策略過程中,雙方都需要附上一定的責任,筆者需要繼續以虧本狀態為客戶多服務一個月,但筆者同時能將這些虧本金額分攤至其後合作歲月中。對於客戶來說,他們也不是白白享受筆者的折扣,他們也需要在續約時候多一點向用家推介我公司,因為如果筆者失去合約,他們也退不回差額,對他們來說就是一個問題。 

總括而言,談判過程遇上雙方底線各有不同時,我們需要跳出既有框架,想出一些破格策略,讓雙方既能維持自己底線,又能夠讓對方感到舒服,從而達成共識。從上面例子,我們可以發現,談判底線的差距並不代表必定有一方損失,只要大家願意釋出誠意,不執着於自己既有方案,達成共識的機會其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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