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文章
大家有沒有試過在酒樓吃飯的時候,正當我們想點菜的時候,我們舉起手,希望站在附近的工作人員能夠協助。「你好,我想點菜。」這位工作人員馬上擺動雙手,說:「這不是我的工作,請你找那些身穿黑色衣服的工作人員。」由於這時你已經很肚餓,加上之前已經等待了很久也沒有酒樓工作人員招呼,所以你怒火三千丈,這位無辜的執枱員成為了你憤怒的炮灰!「你既然在這間酒樓工作,為什麼不能協助我下單呢?」
另一個例子,我們看見警察正在巡邏,我們看到街道兩旁泊滿一行行違泊車輛, 十分影響我們過馬路的安全,我們不禁想:「這些警察只是悠閒地巡邏,為什麼他們不把握時間抄牌,好讓這些車主不要再違例泊車呢?」
如果我們曾經有以上兩個疑問,這證明我們對於團體分工重要不太理解。大家想像一下,如果全香港警察在執勤時只要有一刻空閒都在抄牌,無疑會對違泊車主帶來沉重打擊。但大家有沒有想過警察職責是什麼呢?難道警察的存在只是為了處理交通違泊嗎?如果我們要求警察在巡邏時看見違泊車輛都要積極執法,不容許漏網之魚,那麼他們的專注力或許只會集中在違泊車輛上,這樣他們可能會疏忽了一些不法分子、遺漏一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士。更重要的是,當他們每分鐘都專注工作,很快就會出現工作疲勞,當一些突發事件發生時,他們的應變能力必定會大為降低。警察執勤時不同崗位有不同分工,有些隊員負責抄牌,有些隊員負責巡邏及觀察四周有需要幫助的人士及監視違法分子;有的則參與其他案件偵查工作;有了細緻分工,不同成員就能夠各司其職,將自己領域工作做好。當我們看見巡邏中的警察在違泊車輛旁邊經過毫無動靜,我們千萬不要責怪他們偷懶,這正是分工的結果。而這些警察正將注意力放在他們職能的主要工作上。
回到酒樓,工作人員通常分為餸菜員和點餐員。餸菜員負責將菜式由廚房送至客人面前。點菜員則負責為客戶下單,兩者權責分明,這樣明確分工能夠有效增加工作效率。如果沒有這分工,工作人員互相推卸責任,大家都認為工作和自己無關。社會上人們各司其職,擔當不同崗位,只要我們都將自己工作做好,整個團體就會能夠有效率地發展。當我們看待別人工作時,不應簡單下判斷,而需要從團體整體方向思考,同時尊重每個崗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