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文章】憤怒會導致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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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克大學丹·艾瑞利教授曾經進行一個關於憤怒的實驗,他首先聘請了一位名叫丹尼爾的演員充當咖啡店員工。工作人員將參加者分為兩批,為了觀察參加者即時反應,工作人員並沒有預先告知參加者實驗正在進行中。首先,工作人員邀請參加者填寫一份需時5分鐘的問卷,完成問卷後即可獲得5美元報酬。 

針對第一組參加者,工作人員稱這組參加者為被觸怒的一群,當參加者填寫完問卷後,丹尼爾就會將酬金交給參加者,但過程中,丹尼爾故意取出電話假裝需要接聽電話,然後高聲跟電話內的人談天說地,內容則是閒話,例如提及晚餐安排。這通電話長達12秒,參加者則需要靜靜等待丹尼爾將電話講完,才能領取酬金。當丹尼爾將酬金交到參加者手上後,參加者發現丹尼爾給了他們9美元,而非早前提到的5美元,大家猜想一下多少人會主動將多付的錢交回丹尼爾呢? 

針對第二組參加者,這是對照組,工作人員同樣在參加者填寫問卷後主動給他們酬金,工作人員同樣將9美元交到參加者手上,看看多少人會將多出的酬金交回工作人員。結果發現,第二組參加者有45%人會主動交回多收的錢,而第一組參加者,即被觸怒的一群,只有14%參加者願意交回多出款項。這個實驗告訴我們,人總是有貪念的,無論我們是否有被人觸怒,依然有機會會對於眼前誘惑動心,這就是為什麼第二組參加者也有55%參加者會將多餘的錢據為己有。更有趣的是,如果我們被人觸怒時,我們更有動機進行一些欺詐的行為,以作為報復的手段。這實驗告訴我們,持久待人有禮是十分重要的。